多乐游戏:兆新股份(002256):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栏目: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6-08-16 21:49:49 浏览量: 1  来源:多乐游戏
多乐游戏安装位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这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李晶、江雪、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圳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弋雅、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事宜并披露预案,预案中披露的项目名称为“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公司在办理募投项目备案时,经与主管单位沟通,将募投项目按各节点所属园区分别进行备案,最终备案名称分别为“义乌市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项目、界首市铝基工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西城机械产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

  数量分别为4个、1个、2个和2个。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合资公司兆谱数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谱数能”)下属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其中,义乌市兆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兆谱”)负责实施位于义乌市的1个子项目,界首市兆谱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兆谱”)负责实施位于界首市的3个子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子公司具体实施,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其属地化优势,加强与当地政府、园区及相关合作方的沟通协调,提升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这次发行价格为2.73元/股。

  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8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根据这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6,080,58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04,063.6125万股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问题造成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这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7、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获得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与这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预案中公司对每股盈利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获得切实履行的承诺.........50释义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401

  经营范围: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二、这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以及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迅速增加,新能源行业正由规模扩张阶段进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领域,部分区域、部分时段绿电的就地消纳压力逐步显现——当工商业用户生产负荷波动、用电需求没有到达预期或出现停产搬迁等情况时,电站所发电量难以完全通过原有用户实现本地消纳,部分电量被迫转为低价上网,直接影响电站资产的综合收益水平。与此同时,算力设施作为用电规模较大、负荷特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且具备一定调节潜力的新型用能载体,正在成为新能源就近消纳和负荷侧调节的重要应用场景。通过将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和算力负荷进行协同配置,实现新能源发电与新型用电负荷的匹配,推动新能源资产从单一发电收益模式向“发电收益+储能调节+算力服务”复合收益模式延伸,已成为行业提升存量资产运营效率、增强新能源主业经营韧性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源网荷储协同发展。2026年,“算电协同”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列为新基建工程;《关于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提出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超过80%。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及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发展,引导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与此同时,工信部启动城域“毫秒用算”专项行动,覆盖31个省(区、市)50个地市,为边缘计算等时延敏感场景提供高品质网络基础。本项目建设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将光伏发电、储能调节与算力负荷协同配置,与绿色算力、算电协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政策方向高度契合,具备良好的政策适配性和实施环境。

  随着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加速发展,市场对低时延、本地化、弹性化算力资源的需求持续提升。与大型集中式数据中心相比,分布式算力节点具有靠近应用场景、部署灵活、响应速度快、可与本地绿色能源协同配置等优势,更适合服务工业视觉、园区安防、视频渲染等分布式应用场景。光储算一体化模式通过储能系统平滑光伏发电波动,以分布式算力作为灵活负载匹配分布式绿电的间歇特性,正在成为边缘计算行业实现低碳算力与能源自治的核心发展方向。

  光储算一体化主要指将光伏发电、储能调节、分布式算力服务三大功能模块有机融合的新型能源算力基础设施。其核心逻辑是:利用光伏电站场站的富余空间和绿色光伏电力,以标准化集成舱的形式,建设集光伏消纳、储能调节、分布式算力服务、温控散热、供配电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节点。

  公司拟通过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阜阳市等区域的自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场址,建设9个集算力承载、储能调节、供配电、液冷散热、消防安防和网络通信于一体的标准化光储算一体化节点。项目依托公司既有电站的场地资源、电力接入和运维基础,通过配置储能系统和边缘算力负荷,将部分富余绿电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算力服务收入,有效提升分布式光伏电力的本地消纳比例,减少低价上网或消纳不足对电站收益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运营效率和收益韧性。

  2、培育绿色算力新业务增长点,推动新能源主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延伸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新能源业务基础上拓展绿色算力与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布局。项目建成后,公司可面向周边区域客户提供裸金属服务器租赁、虚拟化算力资源池等服务,也可围绕工业视觉、视频渲染等场景提供弹性化算力支持,拓展新能源资产的应用边界和服务半径。同时,项目通过构建“光伏发电—储能调节—算力负荷—智能调度”的协同运行体系,探索算电协同应用模式,为公司后续参与需求响应、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积累实践经验,推动公司从传统新能源资产运营向绿色能源与数字基础设施融合运营方向转型升级。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7,566.12万元,涵盖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多项投入。自2014年以来,公司持续围绕新能源主业进行布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为上述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公司把握绿色算力与算电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培育新业务增长极。同时,本次发行将逐渐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在新能源与数字基础设施融合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李晶、江雪、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圳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弋雅、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发行对象在这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这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这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这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李晶、江雪、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圳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弋雅、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这次发行价格为2.73元/股。

  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8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6,080,586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04,063.6125万股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这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根据这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500.00万元,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这次发行事宜并披露预案,预案中披露的项目名称为“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公司在办理募投项目备案时,经与主管单光储算一体化节点项目、界首市铝基工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西城机械产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9个光储算一体化节点,上述4个子项目拟建设的节点数量分别为4个、1个、2个和2个。本次募投项目将通过合资公司兆谱数能下属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其中,义乌兆谱负责实施位于义乌市的1个子项目,界首兆谱负责实施位于界首市的3个子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子公司具体实施,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其属地化优势,加强与当地政府、园区及相关合作方的沟通协调,提升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和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李晶、江雪、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圳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弋雅、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发行对象在这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这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公司48,600.71万股股份,持股票比例为23.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受益人,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公司无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这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86,080,586股。这次发行完成后,预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22.85%,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不可能影响其第一大股东身份。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这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这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8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这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注: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事宜并披露预案,预案中披露的项目名称为“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公司在办理募投项目备案时,经与主管单位沟通,将募投项目按各节点所属园区分别进行备案,最终备案名称分别为“义乌市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项目、界首市铝基工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西城机械产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界首市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项目计划在浙江、安徽等区域,基于兆新股份自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 站,分步建设9个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并配套建设用于能源与算力协同管 理的光储算调度管理平台,实现各节点的统一调度、运行监控和数据管理。 项目拟结合园区及产业载体条件,在具备用电、场地及资源协同基础的点 位,建设集光伏消纳、储能调节、算力承载、温控散热、网络通信、供配 电等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节点,可实现光伏发电、储能系统与算力负荷的 协同运行

  本项目依托公司既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在电站侧或园区侧配置储能系统和分布式算力负荷,有助于将部分富余绿电转化为稳定、可持续的算力服务收入。相较于单纯依赖上网售电或工商业用户消纳,本项目通过引入运行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用电需求明确且具备一定调节能力的算力负荷,可提高分布式光伏电力的本地利用比例,减少低价上网或消纳不足对电站收益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运营效率和收益韧性。

  同时,项目配套配置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可在光伏出力高峰时段吸收部分富余电力,在电价较高或算力负荷需要保障时段释放电能,从而发挥削峰填谷、平滑波动和提升供电稳定性的作用。通过“光伏发电—储能调节—算力负荷—智能调度”的协同运行,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存量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利用效率,推动新能源资产由单一发电收益模式向“发电收益+储能调节+算力服务”的复合收益模式延伸。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围绕既有新能源主业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就地消纳能力和收益稳定性,是公司在电力市场化和新能源高水平发展背景下提升主业经营韧性的必要举措。

  随着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视频分析、智慧园区等应用场景加速发展,市场对低时延、本地化、弹性化算力资源的需求持续提升。与大型集中式数据中心相比,分布式算力节点具有靠近应用场景、部署灵活、响应速度快、可与本地能源资源协同配置等特点,更适合服务工业视觉、园区安防、视频渲染、设备状态监测等分布式应用场景。

  当前,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正从单纯追求集中式规模扩张,逐步向绿色化、分布式化和场景化方向发展。一方面,算力设施能耗水平较高,绿色电力供给能力和综合用能效率已成为算力基础设施布局的重要约束因素;另一方面,东部地区产业应用场景丰富,存在大量低时延、本地化和弹性化的算力需求,客观上需要与本地能源资源、园区场景和网络条件相匹配的边缘算力节点作为补充。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顺应绿色算力、边缘计算和算电协同的发展的新趋势,有助于公司在现有新能源业务基础上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在绿色能源与数字基础设施融合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长期深耕新能源领域,已在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和运维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定基础。随着新能源行业由规模扩张阶段进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新能源企业的竞争重点正逐步从单纯获取电站资源、扩大装机规模,转向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运维成本、增强发电收益稳定性和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

  近年来,公司围绕新能源后市场服务和电站精细化运营,持续推进智慧运维战略,拟通过数据采集、状态监测、智能诊断、远程调度和平台化管理,推动电站运维模式由传统人工巡检和被动响应向数据驱动、智能预警和主动运维升级。

  未来,公司可能还需持续处理光伏电站智慧运维体系内的多类型信息。这类数据具有点位分散、数据量较大、实时性要求比较高和传输成本比较高等特点,若全部依赖中心云端处理,可能面临网络带宽、时延和数据回传成本等方面的压力。通过在电站侧、园区侧或区域运维中心部署分布式算力节点,可将部分图像识别、故障诊断、状态监测、异常告警和设备分析任务前置到本地或近场侧处理,大大降低数据传输压力,提高故障响应效率,增强弱网环境下的业务连续性。

  因此,本项目不仅是公司拓展绿色算力业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公司推进新能源资产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运营的重要支撑。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将分布式光伏电站、储能系统、算力节点和智慧运维平台做融合,推动公司新能源主业从传统资产运营向数据驱动的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升级。

  在能源侧,政策持续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及智能微电网等模式发展,鼓励通过配置储能和可调节负荷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水平;在算力侧,“十五五”规划专门表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构建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旨在统一调度全国的数据中心;2026年“算电协同”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提出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使用比例超过80%,引导算力设施与新能源资源统筹布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近期表示,建议东部地区推动分布式算力与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等协同规划,就近响应算力需求。在地方层面,浙江、安徽等区域制造业基础扎实、工业园区载体丰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园区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选址于公司已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场景,将光伏发电、储能调节与分布式算力负荷协同配置。

  综上,项目在建设逻辑和应用场景上与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绿色算力、算电协同、新型电力系统和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化等政策方向具有较高契合度,具备良好的政策适配性和实施基础。

  本项目属于“新能源+储能+算力”的融合型项目。在自有资源方面,公司长期深耕新能源领域,可依托既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场地空间、电力接入和区域运维网络,为边缘算力节点提供绿色电力来源,减少新增选址成本,降低多点位运营的管理复杂度。在合作协同方面,项目拟通过与具备算力运营、系统集成能力的专业合作方协同,补足公司在算力资源调度、云平台管理、客户导入等方面的能力需求。此外,项目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节点建设方案,将算力、储能、液冷、消防安防等系统来进行集成设计,有利于缩短交付周期、降低施工复杂度,形成“能源资源+算力运营+工程集成+属地运维”的协作机制,并为后续多点位复制推广奠定基础。

  综上,公司重点发挥新能源资源、场地、建设统筹和规范治理优势;合作方重点发挥算力技术、平台运营、客户导入和网络资源优势;设备及系统集成商重点保障储能、液冷、供配电、消防和节点集成系统的可靠交付。各方能力互补,有助于降低跨领域融合项目的技术实施风险和运营组织风险。

  本项目当前收入主要来自于算力服务收入,算力资源的出租率、客户稳定性和回款情况是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主要的因素。为降低市场消纳不确定性,公司拟通过合作方客户导入、上市公司产业资源赋能、内部智慧运维场景培育和分期建设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项目算力资源逐步释放和有序消纳。

  在客户导入方面,项目拟采取多渠道并行策略:一是依托合作方在视频渲染、工业视觉等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行业经验推动算力消纳;二是发挥上市公司品牌公信力与产业资源,在园区客户、工商业企业及地方数字化场景中拓展算力服务需求;三是将公司自身智慧运维体系中部分场景对算力的消纳作为内部应用支撑,增强初期运营稳定性;四是建设节奏上,公司将坚持“以销定产、分期建设、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每个客户签约及上架率情况灵活安排设备采购与节点投放,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大导致算力资源闲置,实现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因此,本项目通过“合作方客户导入+上市公司平台赋能+内部智慧运维场景培育+分期建设机制”的组合方式,可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降低对单一客户或单一渠道的依赖,为项目算力资源消纳和持续运营提供较好的市场基础。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拥有非常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内部收益率10.38%(税后),预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23年(含建设期),拥有非常良好的项目经济效益。

  上述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测算结果不等同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来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来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这次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备案。“义乌市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项目”已在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04-01-929362);“界首市铝基工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已在界首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04-01-799418);“界首市西城机械产业园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已在界首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04-01-471322);“界首市进出口企业培育基地绿色能源与信息系统协同应用项目”已在界首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04-01-3396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无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与相关园区产权方签署关于这次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所需土地的《场地租赁意向协议》。

  公司拟将这次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应收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逐渐增大,公司需准备更多的营运资金应对销售规模的增加,且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此外,公司本次通过募投项目布局边缘算力领域,业务结构及经营场景进一步丰富,经营过程中需应对的市场及行业变量有所增加。为持续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公司需优化资产结构,保持充裕现金储备。

  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现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状况水平,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并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业务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是对公司业务的延伸升级和运营流动资金的补充,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空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运用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同时,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这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认购人(乙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坤斌、李晶、江雪、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圳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弋雅、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2.73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2026年8月5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6,080,586股,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一)本次发行及本协议已获得甲方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一)若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乙方未足额按本协议约定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认购,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资格,乙方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全部不予退还(如乙方属于未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需按其最大获配金额的10%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二)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终止,但均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布局,推动公司业务延伸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分布式光储算一体化节点建设项目”依托公司在分布式光伏、园区能源管理、区域运维网络及项目开发交付等方面的既有基础,通过建设分布式一体化节点,开展智能算力业务,对现有新能源业务进行延伸升级,推动公司由传统新能源资产运营向“能源+算力+智能运维”复合型业务体系拓展,符合公司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向。

  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相应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尚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公司48,600.7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系通过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的形式获取,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最终受益人,在经营范围、持股目的和持股期限上均具有特殊性,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这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86,080,586股。这次发行完成后,预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22.85%,股权比例稀释效应有限,不会影响其第一大股东身份。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这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